工伤残疾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06 06:46
一、工伤残疾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工伤伤残认定,根据伤残的程度分为一到十级伤残等级。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到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符合评残标准五级到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符合评残标准七级到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伤残等级越靠前,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越高,通过劳动维持生活水平的能力就越低,得到的工伤赔偿就越多。
因此,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视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工伤致残疾,如何索赔残疾赔偿金
先要鉴定伤残等级,工伤伤残鉴定结论下来之后,向所在地劳动部门提交申请资料(一般有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报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等)申请工伤待遇,待工伤保险基金审核之后,就会收到伤残待遇的。
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对于工伤残疾的认定标准,往往是按照当事人丧失劳动力程度的深浅来进行确定,而在丧失劳动力程度方面的认定标准国家是有着严格的划分的,如果还是无法认定的建议可以联系律师,知律律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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